11月4日上午,在南宁市兴宁区政府、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兴宁区拆迁办”)组织下,望州路路桥二分公司旧改项目(一期)被拆迁人投票确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工作顺利开展。
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0号)、《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》(南府发﹝2012﹞6号)和南宁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对望州路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二分公司片区旧城改造项目(一期)实施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》(南征〔2016〕5号)的规定,兴宁区拆迁办组织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估价机构,因被征收人协商选定估价机构未成,按规定采取投票选取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。此次活动共有13家评估机构参与报名竞选,涉及208户被征收业主,其中单位1个,房改房207户。
经现场开箱统计住户投票结果显示,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为中选机构,第一候选机构为广西桂科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,第二候选机构为广西广证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。
望州路旧城改造项目(一期)估价机构的选定,加快了住户安置补偿费用的兑现工作,为促进项目下步工作起到积极作用。 (望州路旧改项目 文)